第C04版:专版

以法为盾护万物共荣

近日,平湖法院在第26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之际,将环境资源审判庭“搬”到了独山港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把生动的“生态普法课”送到群众家门口。

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志愿者、社区干部及群众代表40余人现场旁听,近距离感受司法力量对生物多样性的守护,沉浸式接受生态法治教育。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清脆落下,这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公开课就此拉开序幕。被告人李某和凌某因一时贪念,在独山港镇的竹林间,使用强光头灯、热成像仪、弹弓、钢珠等工具,以夜间照明行猎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经专业鉴定,二人捕获的25只野生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庭审中,法官有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条理清晰地梳理案件事实,严谨细致地核对证据,既维护了法律的庄严,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旁听席上,大家全神贯注、认真聆听,从案件细节中读懂非法狩猎的法律后果,从法官的审理中明晰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

法槌落下,庭审圆满结束,但生态普法的脚步并未停歇。为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法官结合本案,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人员清晰指明了四条不可触碰的生态法律红线:一是野生动物全面受法律保护,二是严禁非法捕捞水产资源,三是山林土地不容随意破坏,四是污染环境、随意倾倒废弃物、破坏生态地貌,同样要付出法律代价。

法官进一步呼吁,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希望大家都能知法守法、守住底线,从我做起、主动护绿,积极监督、共同守护,让每一个人都成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推动者。

平湖法院环资审判庭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联合多部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让生物多样性之花在法治的阳光下,绚烂绽放、生生不息。

2026-06-02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624024.html 1 3 以法为盾护万物共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