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 孙颖健
四、对策及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息事无讼”理念的背景和初步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就是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内容中,抓好诉源治理工作就是落实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8年,我市深入挖掘新埭先贤陆稼书“无讼”理念,将本地先贤智慧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治融合”紧密结合、相融互通,从民间与官方两个视角深度挖掘提炼陆稼书“无讼”文化,凝练出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的无讼理念,概括提炼陆稼书“调和息讼,就地化解矛盾”的无讼工作试点经验。2019年11月,成功主办首届陆稼书“息事无讼”文化与当代社会治理高峰论坛,在全国率先打造了陆稼书“息事无讼”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陆稼书倡导的这个“无讼”理念,并不是零诉讼、没有诉讼,也不是“不许诉讼”、压制诉讼,而是可以通过充分调解来化解矛盾,在穷尽前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等各类调解无效之后,案件即使再到法院,法院还要进行诉前调解,再调解不成的,才进行宣判,这也就是通常讲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这本身也体现了法治要求,通过诉调衔接、分层过滤,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这既契合了习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又弘扬了“枫桥经验”,推进了“三治融合”,让平湖陆稼书“息事无讼”的地方文化有了现实价值。
多年来,我市探索形成以诉源预防为先导、非诉解纷在前端、司法裁判为终局的诉源治理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探索过程中,“枫桥经验”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与诉源治理的从源头化解矛盾,不论是理念还是目标都有很多契合之处,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法院、行业、调解组织等多方积极力量,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维护基层社会安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自2019年以来万人成讼率持续优化,以诉源治理之“优”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之“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信。
(一) 共建共治,构建党委领导诉源治理新路径。诉源治理是系统性、全局性工程,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市社会治理中心(矛调中心),承担起引导、分流、保障和监督主体的职责,推行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联系会议制度,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多措并举,社会治理中心及相关机构紧密结合,从而将各参与主体,畅通信息交互,优化资源配置,延伸职能,增强防治结合诉源治理新动力。
(二)多措并举,做大做强调解“一站式”服务功能。中心一站式系统集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功能、资源和力量,横向打破部门间的条线分割和信息壁垒,访、疏、调、裁、诉全链条服务,警调、检调、诉调、访调协同联动,法律咨询宣导和心理咨询干预靶向发力,矛盾纠纷终点站作用显现,就地化解率达到96.4%。在力量选配、激励保障、能力提升、服务优化、联动协同上持续创新思路、方法和机制,形成了一系列平湖调解特色举措。建立窗口诉访调对接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明确的访诉事项,直接引导分流至相应调委会调解;从退休“三官一师”和镇村干部中选聘调解人才入驻中心,发挥懂法律、善调解、熟群众工作优势。同时建立了智能分案、调解之星、案件奖补等激励机制,实现由解纷力量的“物理融合”到解纷效果的“化学反应”。
(三)防范预警,发挥中心矛盾纠纷吹哨功能。中心作为矛盾纠纷接待处置的第一站,充分发挥重大纠纷的警醒预警功能。对于家事纠纷案件,特别是潜在人身伤害性风险案件,提前向政法部门、各分管单位预警,将风险前端化解、多元分流化解,实现家事民事案件零恶性事件发生。用足用好“平治110”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线上交办督办,依托平台智能归集功能,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升风险隐患处置效率。创新推进“息事无讼”数字化应用建设,集成诉前纠纷全量归集、在线流转、智能研判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基层“智治”水平。
(四)创新机制,努力探索多元化解品牌。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十项政策,成立全省首个矛盾纠纷类联合社团——平湖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会,包含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矛盾调解、物业纠纷等各个类别,11个品牌工作室实体入驻,统筹协调59个会员组织参与矛盾化解,以业务培训、个案指导、专业咨询等形式,调解、心理、法律力量联动,获得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一)源头解纷的理念尚需进一步加强。当前,部分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实践中,无论是人民群众还是部分机构,对于“有事找法”和“有事找法院”的界限仍然未能厘清,对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知之甚少,不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存疑,社会认同不够,更倾向于获取盖有法院印章的判决。
(二)诉源治理新格局需进一步完善。实践中,诉源治理工作逐步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但部分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并不重视人民调解和纠纷化解工作。在纠纷化解的资金、场所等方面保障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调解工作的最终效果。
(三)遏制诉讼增量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后疫情时期的社会管理和民商纠纷现状纷纷显现。同时,企业个体工商户、外来流动人口的数量下降,导致对万人成诉率指标考核压力逐年增加。
(四)体制结构因素制约队伍发展。一方面,参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基层调解员由社区干部、热心群众等兼职担任,尽管具备丰富的生活阅历,但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另一方面,履职待遇不高,部分专职调解员每月收入仅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兼职调解员系镇街道公务人员担任,不能领取专项经费补助,缺乏工作动力。
(一)坚持党委领导是前提,必须立根铸魂、强基固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坚持多方联动是关键,必须上下联动、干群同心。要把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着力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一方面,需要司法机关会同事权部门抓末端、治已病,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尽可能组织调解,力促案结事了;另一方面,也需要行政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积极协调配合,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
(三)健全工作机制是保障,必须立足实情、把握大势。对非诉讼解纷力量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程序及业务方面的指导力度,完善司法确认等相关工作流程,提高矛盾纠纷合力化解质效;要建立在线多元解纷机制,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在线诉调对接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菜单式解纷服务;也要探索建立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引导当事人及时妥善处理纠纷。
下一步,市社会治理中心将努力以“无讼”思维引领社会风尚、以议事协商寻求社会共治、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使得基层社会治理活力进一步释放,邻里关系进一步和睦,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擦亮金平湖社会治理的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