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游情天
“你好,你的案件已进入平湖法院执前督促程序,请你尽快支付执行款……”市法院工作人员拨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好的,我也收到村干部的通知了,我会尽快支付的。”被执行人奚某答道。
这是一起嘉兴、苏州法院委托协作执行,市法院通过“平治110”进行执前督促、尽快兑现胜诉人利益的典型案例。关于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奚某、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9万余元。执行立案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在平湖法院辖区,且在该院辖区无可供执行财产及关联案,根据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全案委托执行的协作协议》相关内容,于今年11月6日委托市法院执行。
市法院收到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已有案件均已执行完毕,故立即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同时将案件通过“平治110”社会治理平台,向被执行人所属镇、村发送交办件,要求协同督促办理。
“感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剩余款项了,被执行人已履行付款义务,余款我们自愿放弃,申请结案。”申请执行人于今年11月11日向市法院出具结案申请。
“执前督促案件通过交办平台交办至协同单位以后,相应单位(一般是村<居>委会)会及时联系被执行人并督促其履行付款义务。这也是我们第一件通过终本出清平台发起的执前督促案件,通过三级联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利益,同时也避免了给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造成资金账户冻结、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及承担执行费用等问题。”市法院相关人员介绍说。
今年以来,市法院创新融合“平治110”平台,进行终本案件清理,有效处置了一些历史遗留财产,并解决了一批终本案件,起到了“抓末端、治已病”的效果。这次将执前督促程序融入“平治110”并顺利办结案件,把“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融入到执行办案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