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综合执法

创新执法模式 助推垃圾分类

■通讯员 俞 凤

近期,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对沿街店铺进行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时,发现有几家店铺的经营者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鉴于这些店铺系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执法队员要求这几家违法事实轻微的商铺经营者签署承诺书,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之后,执法队员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检查“回头看”行动,确保商铺垃圾分类执行到位,对不履行承诺、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的店铺,执法队员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去年7月15日《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市综合执法局推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模式,针对水果店、小超市等店铺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告诫、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立即改正、按期改正或者不再违法。在近期垃圾分类随机检查过程中,集镇镇区店铺分类达标率相比未开展执法工作之前有明显提升。

市综合执法局“教罚并举”,通过运用《轻微违法行为承诺告知书》,以柔性监管方式向经营主体释放温情与善意,进一步优化了营商法治环境,改善了执法环境,营造了浓厚的垃圾分类、环境保护氛围,让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022-01-13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193870.html 1 3 创新执法模式 助推垃圾分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