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凯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我市发布《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域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将养犬重点管理区拓展至镇街道一级范围,在原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43.74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向曹桥、新埭、新仓、独山港、广陈、林埭全面延伸,扩展养犬重点管理区面积13.52平方公里。
市域范围养犬重点管理区划定后,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管理工作依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具体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平湖市人民政府养犬重点管理区通告》同时废止。养犬重点管理区扩展后,将进一步助推乡镇犬类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落实镇街道主体责任,提升城镇文明程度,有效减少犬类伤人、扰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