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助企服务 要“容错”更要“靠前”

■谢付良

近日,我市一家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主动履行处罚决定、完成违法行为整改后,获得了重塑信用的机会。而自去年我市探索试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推行轻微违法企业三个月“整改观察期”制度以来,已为300余家企业修复了信用。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对一家企业来说,信用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然而现实中,不少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因为技术升级、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往往会出现不合规生产甚至违法行为。但其本质上不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涉事企业被立即纳入失信名单,将会影响到其经营、融资、招投标等方方面面,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我市推行的“整改观察期”制度,很好地避免了涉企信用惩戒可能出现的“误伤”。这一制度给予轻微违法企业三个月的宽限期,引导企业主动履约和整改。而这一过程中,执法部门并未简单“一罚了之”,而是以信用预警和积极的帮助,为企业“信用修复”赢得了缓冲时间,实现了刚性惩戒与柔性引导、事后补救与事前预警的有机结合。

“允许跌倒,鼓励爬起”。推行“容错式”服务,不仅传递出涉企信用惩戒制度日趋精准化、人性化的鲜明信号,更是积极为企业营造宽松发展氛围、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

事实上,从多个部门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机制,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无事不扰”,深化“有求必应”……这几年,在一系列创新制度的探索下,我市正逐步构建起一个更有温度、有尺度的执法生态。而“容错式”服务更是跳出了“一罚了之”的简单执法逻辑,有助于企业减轻负担、提振信心、增强活力,进而实现稳健发展。

助企服务要“容错”,更要“靠前”。“容错”是助企服务的温度体现,而“靠前”则是助企服务的速度保障。各级各部门需主动转变服务理念,变“被动等待”为“主动问需”,用情用力做好助企纾困,提前化解潜在难题,全程跟踪抓好项目服务,充分彰显政府的责任与担当。

助企服务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满足企业期待、帮助经营主体更好克难前行,需要各地持续探索“容错”与“靠前”服务的结合,以更包容的心态、更主动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26-05-19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621604.html 1 3 助企服务 要“容错”更要“靠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