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政伟
长年替我剃头的是一撮毛。大名林什么来着,因为要微信支付,知道过他的名字,但也就是在那一刻知道他的大名,过后就又忘了。
一撮毛是我给他取的诨名。搬到新小区后,听人介绍,来到位于小区门口的天上星理发店,店主就是他。初见他,矮小瘦弱,像根没发育好的黄瓜,他的额角处耸立着一撮小辫样的刘海,就染着黄颜色,看他这副形象,就唤他一撮毛了。一撮毛不年轻了,快六十岁了,那打扮,还潮得很。起先以为是外地人,一开口,方言纯正。他告诉我,他从小生活在曹兑港乡下,门槛顶精的是捉鱼捉虾。但捉鱼捉虾娶不到老婆,所以13岁去当学徒学剃头。一晃,剃了四十多年了。
一撮毛手艺不错,他的老婆小金也是剃头的,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徒弟。女人年轻的时候崇拜过一撮毛,老了,却嫌弃起他了,东看他不顺西看他不顺。主要的问题是一撮毛对老娘比对老板娘好得多,小金比他小了十多岁,是个川妹子。那时,来天上星烫头发,被一撮毛的口才给吸引了。小金是个勇敢的人,当即搬到天上星住下了,工也不打了,一门心思跟一撮毛学艺。手艺没学会,小孩倒生下来了。于是结婚。小金这样子,是遭婆家嫌弃的,婆媳关系不和睦,动不动就擦枪走火。后来就和婆母翻了脸,再也没有去过婆家。
女儿在家的时候,夫妻俩一直太太平平的,等到女儿去上大学了,两人就口舌不断。缘由是一撮毛动不动就放下手中的活,去医院伺候他娘了。
一撮毛是独子,原先还有个哥哥,小时候和他一起去河里捉鱼捉虾,小船翻掉,把兄弟俩倒扣在船底下,一撮毛钻了出来,哥哥不幸沉到了河底。老娘从此对一撮毛严防死守,再也不许他捉鱼捉虾了。他学剃头,很大程度上是老娘的主意。老娘管一撮毛管得牢,小金却不许她管,她说我的老公应该由我来管,你管你自己的老公去!婆母气得跳脚,我的儿子,我当然要管!小金笑话她,你再管,我们走法律途径。告到法院,婆母输了。法官开导她,您疼爱儿子的心我们都懂,夫妻间的事,还是应当由他们自己商量着来。
婆媳结了梁子,自此老死不相往来。老娘却时不时要来看看儿子和孙女,烧了好吃的,也要送一点过来,不进屋,就在门外和儿子聊天。一撮毛很内疚,但迫于小金的威势,只得委曲求全。老娘和老爹身体康健时,一撮毛还能平稳度日。等到老爹过世,老娘独自一人时,一撮毛就忙碌起来,经常家里、店里、老娘那里三点一线。尤其是老娘脑中风住进了康复医院后,他更是得天天去那里转悠转悠。
一撮毛的眼睛很有意思,在理发店里时,像一双死鱼的眼睛,总是定定的,等到了医院,看到了老娘,它们就炯炯发光了,他滔滔不绝地把在店里听来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告诉老娘。老娘原来的眼睛也是定定的,儿子一来,它们就转动得飞快了,老是盯着儿子翻飞的嘴皮子,生怕遗漏掉一点什么。
连护士也说,脑中风后能恢复得这么好的,真的不多。老娘笑眯眯的,歪斜着嘴说,我的儿子嘛。老娘这样说时,一撮毛正在给老娘喂药,药丸摊在手心里,胡乱地逃,小药丸是圆的,它太小了,状若油菜籽,一不小心,它就滑落到地上去了。这样的时候,一撮毛总是会显得很小心。
老娘盯着儿子,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一撮毛也咽呜了,当年,我从沉船下游出来时,喝了不少的水,我妈倒背着我,在田埂上飞奔,把喝到肚子里的水全倒了出来,我妈边跑边哭,说我活不了,她也不活了……我听了,发誓一定要对我妈好……
这样的场景,小金看了好多回,终于有一天,她期期艾艾对一撮毛说,你这样一日跑三趟,悍牛也会累倒,要不,我和你轮流服侍你老娘?
一撮毛不敢相信地睁大了眼睛,眼前的小金一头短发,黑衣黑裤,干净利落。
想象的滋味
上苍真的太有意思了——猫喜欢吃鱼,却不能下水捕捉;鱼喜欢吃蚯蚓,却无法跑到岸上。
如果猫会游泳,鱼会上岸,那这个世界会怎么样?
偶尔的一次千岛湖之旅,搭乘朋友的车,车内有个3岁多的小朋友,和她逗乐,车在隧道里穿梭,我问她,我们现在在哪里?她妈妈说,我们在大山里。我纠正说,我们现在在大山的肚子里。
小朋友嘎嘎嘎地笑。她说,不对不对,我们在大山的身体里,最早是从嘴巴里进来,一点一点往下面跑,刚才还在肚脐眼这里,现在我们都跑到脚底板了……
我大吃一惊。不敢相信地看着她。她认真地看着我,等着我评判。
都说童言无忌,我算是领略了她的一本正经。
于是我继续跟她逗乐,说了上面鱼猫之间的矛盾。
小朋友哈哈笑,我们可以有机器猫,机器猫会游泳,可以钻到水里去,鱼也可以有机器鱼,可以走到岸上来。
可是机器猫不会吃鱼呀,机器鱼也不吃蚯蚓。既然猫不吃鱼,鱼也不吃蚯蚓,那它们钻到水里,跑到岸上干什么呀?
小朋友的眼睛骨碌碌地转个不停。后来,她一拍手,哈哈,猫变成了机器猫,鱼也变成了机器鱼,它们不需要吃东西了,那多好,我也想变成机器人……我还想和机器猫,机器鱼一起玩,敬个礼,握握手,我们都是好朋友!小朋友越说越带劲,在车里手舞足蹈。
车内,她的爷爷奶奶妈妈都沉默不语,表情复杂,他们好像挺担心小朋友人来疯的样子,而我兴致勃勃地引导她,你继续说,你要把你脑子里稀奇古怪的东西全说出来……
尊严
一个老旧小区里,一个老人喜欢收留流浪狗和流浪猫。
某一天,一条瞎了一只眼的狗死了,老人把它埋在了一棵香樟树下,为其举行了树葬,并振振有词念了一段悼词,还把瞎眼狗的基本情况刻在树干上。
众人不以为然,都嫌他吃饱了撑的。
他坦然解释,人有尊严,狗也有尊严,得让它体面,何况,我和它相伴了这么些年?我不为它送终,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