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既是玩具生产大国,也是玩具消费、出口大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对GB 6675.1至GB 6675.4《玩具安全》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进一步规范玩具产业发展。那么,强制性国标在关键技术指标上有哪些新变化呢?
在防范健康损害方面,增补了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短链氯化石蜡、硼元素等10类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大幅提升对玩具产品中化学类有害物质的覆盖类别,解决小朋友放入嘴里、污染手臂、伤害身体等问题。在机械物理安全方面,增加了明火装置玩具、食品造型玩具等新产品的技术要求,优化了原标准中悠悠球、充气玩具、吸盘弹射物等细分品类产品的特定要求,强化标准技术要求对玩具产品物理安全的适用性。在防火安全方面,新增了面具等头戴玩具的阻燃性能技术要求,完善了玩具化装服饰、玩具帐篷等供儿童进入的玩具、软体填充玩具等3类产品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切实保障玩具产品的防火安全。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捏捏乐”“水晶泥”等“网红”玩具存在质量安全的问题,此次强制性国标修订也对相关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进行了优化完善。如甲醛限量方面,规定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产品重点材质甲醛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方面,在国际上首次提出玩具产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限量值指标,限量值应小于等于0.5毫克/立方米,填补了国内外玩具标准在该方面的空白;增塑剂限量方面,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限量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10种,严防增塑剂对少年儿童的危害;硼元素限量方面,规定“水晶泥”及类似玩具硼元素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0毫克/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