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墙面等多处发霉受损,发现是因楼下邻居改造冷凝水管,造成阳台地面冷凝水管冒水所致,业主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日前,市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最终依法判决:改造者赔偿业主10825.2元。
【案件回放】
原告徐某、顾某与被告朱某、朱某某是某小区的业主,两家是上下楼邻居,徐某家位于朱某家楼上。
2023年8月初,徐某家发现家中墙面、柜体、沙发、床垫、窗帘等多处室内设施和家居用品等出现发霉现象。
2023年8月中旬,徐某家在更换发霉墙纸过程中发现家中存在漏水情况。经物业管家及维修师傅排查,发现徐某家阳台地面冷凝水管处有冒水现象。
后物业管家及维修师傅至朱某家排查,发现朱某家在装修过程中将冷凝水总管由原设计的垂直安装,改造成横向安装并接入地落水管。将朱某家阳台冷凝水管的角弯截断后,冷凝水自上而下排出,角弯里发现有泥沙堆积。
因徐某家多次与朱某家协商未果,于是徐某家以“朱某家私自将冷凝水总管改为横管,导致冷凝水从自家冷凝水管处冒出,造成家中多处室内设施和家具用品发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判决】
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朱某家将冷凝水管道改为横向安装,且两端没有放坡、中间有弯曲,导致冷凝水排放受到一定阻滞,在与泥沙堆积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积聚,朱某家私自改造冷凝水管的行为是导致徐某家渗漏水发生的主要原因。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家赔偿徐某家10825.2元。后被告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谐共处,不仅有利于提升业主幸福感和归属感,也有助于美好社区构建及社会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