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张宇青
通讯员 杨清扬
本报讯 日前,市民姚先生因临时驾驶车辆进入草坪,被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查获。与以往需要前往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办案中心制作笔录的繁琐流程不同,此次执法人员依托执法办案系统中新优化的执法模块,当场完成了勘验笔录、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文书的送达与电子取证,整个过程高效便捷。
这一变化得益于我市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创新实践。今年9月,我市全面推行“普通程序案件快速办理”模式,通过数字赋能与流程再造,实现执法流程做“减法”、服务效能做“加法”。数据显示,仅1个多月时间,已有超过130起案件通过这条“快速通道”完成全流程办理,占比普通程序案件约半数,处罚执行率达到100%。
“让执法有速度更有温度,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市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张丹娜说。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高效规范的执法监管新路径,先后推出“轻微违法首违不罚”“行政行为亮码检查”等创新机制,推动执法资源科学配置,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营造更加包容透明的法治环境。
而本次推行的新模式,更是让行政执法流程再次优化升级,依托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平台,实现了从取证到送达的全流程电子化。“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事人像以前到局里做笔录,一来一去起码要几个小时,当事人还要涉及工作请假等时间成本。”张丹娜说,而现在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案件,在确保规范的前提下,可采用电子笔录、录音录像代替传统的纸质笔录,让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现场就能完成所有程序。
那么,执法流程的“提速”是否会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呢?“即使执法办案的流程简化,但我们对事实证据的核心要求也绝不放松。”张丹娜说,他们会在现场第一时间给予当事人《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等文书,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确保在执法提速的全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做到“提速不降质”,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同时为固化成果,今年10月底,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程序案件快速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规范为基、实效为本”,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提供执法流程规范准则,持续推进执法提速与服务优化,让市民在感受执法效率的同时,更能体验到执法行为的规范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