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人大视窗

“法”力千钧, 让“千万工程”纵深推进

在江南水乡的晨雾中,新仓镇曾经闲置的农房被改造成特色民宿,村集体经济收入节节攀升;农田里刚收完的麦子,堆满了粮仓……这幅生机勃勃的田园画卷背后,是市人大用法治监督之笔,绘就的乡村振兴斑斓长卷。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市人大探索建立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新仓镇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试点。“2022年年初,镇人代会首次听取工作报告后,决定制定一个五年计划,将产业发展、深化‘新仓经验’等议题纳入监督视野。”新仓镇人大主席沈永良说,当时开展征求意见时,副镇长、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围坐成圈,茶杯里的热气与发言的热气一起蒸腾。

“下一步举措要更加清晰有力,好政策才能让百姓更有奔头。”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杉青港村党委书记朱军的话道出了监督的要义。

“现在种田还要懂技术,得让‘田秀才’扎根。”镇里的农户李阿伯说。

“我希望报告里多一点数据,举措实在一些,让大家都听得懂。”选民张丽萍说。

……

这些带着泥土味的建议,最终凝结成了一份沉甸甸的五年计划。“今年已经是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第四年,我们仍然在按照这份五年计划实行中。”沈永良说。在他的办公室里,那份被翻得卷边的计划书、一份份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的报告,仍在见证着人大监督的力度。随着新仓乡村振兴工作的迅速推进,各个镇街道紧随其后,人大代表们围绕产业发展、美丽庭院、共富项目等,提出了一条条宝贵的建议,让乡村振兴在依法监督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人大在依法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这份热情也延伸至人大参与立法中。《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是为了深化实施“千万工程”,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的条例。去年7月29日,《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消息一经发布,市人大迅速行动,组织各部门、镇街座谈讨论,仔细梳理、反复推敲,提出一条条建议。

“第四章标题‘兴业强村富民’与本章内容匹配度不高,建议结合内容替换成乡村产业发展。”“草案第二十一条对‘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和户内厕所的改造,实现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作了规定,其中户内厕所属于家庭内部设施,建议删去该表述。”……代表们时而“争”得面红耳赤,时而为找到一个精准表述击掌相庆。从“兴业强村富民”的章节标题是否贴合内容,到“激发实施千万工程的内生动力”的表述是否恰当,代表们字斟句酌,力求每一条意见都能切中要害。

“近一个月的征集整理,各位代表都非常热情,主任、副主任、工委也分别召开了多次会议,我们向省里提交了52条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任伟良说,“最终有6条修改建议被采纳。”当看到条例正式施行时,参与讨论的人大代表们难掩自豪——他们的声音,真的被听见了。

由于市人大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工作过程中的亮眼表现,2024年底,省人大将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列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我市用行动证明,法治不仅是条文,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实力量。

2025-06-26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559861.html 1 3 “法”力千钧, 让“千万工程”纵深推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