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健康平湖

无偿献血,这些权益你要知道

■通讯员 何晨霞

■优先用血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

■用血减免

免费用血标准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免”政策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省累计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标准或在本省申报并已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2025-03-27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539361.html 1 3 无偿献血,这些权益你要知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