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朋友酒驾被查,男子“急中生智”买酒“相助”,试图伪造“事后饮酒”假象,结果“救友”不成反将自己送进班房。
2月25日,市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案件,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
路遇查酒驾,兄弟义气冲昏头
2024年8月某日凌晨,朱某吃完夜宵回家,途中偶遇交警夜查酒驾。朱某发现此时已经有人被交警拦下吹气,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发出了酒驾的警报声,而被查者竟是相识多年的货车司机老王。
“老王是跑运输的,要是醉驾被吊销驾照,工作不就没了么?我得帮他一把!”朱某当晚也喝了些酒,在酒精的作用下,当时就“江湖义气”迸发,想要帮老王一把。
灌酒相助,意图干扰检测
于是,朱某立即冲进路边店铺抓起两瓶酒,趁执法间隙冲入执法区域,一瓶酒灌入老王口中,一瓶酒灌进自己嘴里,声称“想和老王喝点酒”。交警发现后迅速制止并全程记录,朱某的荒唐举动被当场揭穿。
虽朱某企图干扰后续抽血检测结果,但老王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客观行为由其他事实证据可以证实,最终也未能逃脱酒驾的处罚。而朱某则因自己的“一时义气”,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悔过认罪,拘役处罚警世人
“我当时喝了点酒,一时冲动,想着跟老王关系蛮好,想帮一下,哪知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我现在知道错了,真的很后悔……”案件审理过程中,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悔过。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帮助刑事诉讼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鉴于被告人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和从宽处理。市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4个月。
【法官提醒】
本案中,朱某的“江湖义气”不仅未能解救朋友,反而让自己身陷囹圄。法官郑重提醒,法治社会容不得逾越法律边界的“江湖规矩”。面对亲友涉嫌违法犯罪,应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配合调查,而非“帮倒忙”,制造新的犯罪。知法守法,才是对彼此最大的负责。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