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农业农村局 金 莉 钱晓红 张 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标准地”是浙江省全国首创的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模式,是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平湖市地处长三角经济圈核心区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农用地也要积极引入“亩均论英雄”理念,加快探索农业“标准地”改革,全面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具体实践。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中央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土地流转要更好地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农业“标准地”改革是落实中央关于不断探索和丰富“三权分置”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
(二)打造强村富民标志性成果的有效路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决定耕地资源的保护和集约利用将长期影响小农户、村集体、农创客的切身利益。农业“标准地”模式通过农户流转经营权,集体提供净地,农创客承诺经营,建立了一种以耕地集约高效利用为根本的利益联结机制。2021年农业“标准地”改革被写入《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省政府专门发文部署农业“标准地”改革,打造共同富裕强村富民标志性成果。
(三)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耕地保护和集约利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田间管理粗放、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等既是耕地保护和利用的主要问题,也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障碍。农业“标准地”改革是在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设置耕地保护、亩均产出、生态绿色、机械装备等控制性指标,倒逼农业生产方式从粗放型向“双强”型转变,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提高。
(四)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的有机结合。“三位一体”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亲自部署,“新仓经验”是“三位一体”改革的萌发,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中最能体现平湖元素。“三位一体”改革目标是构建具有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水平。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前提是基础设施、生产配套等农业综合服务的持续完善,是“三位一体”改革的有机统一。
(一)改革条件成熟
1.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高。省乡村振兴考核平湖市连续10年优秀、嘉兴市7连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573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60:1,持续保持全省前列。“一心两区五园”乡村产业发展格局和“1324”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优化。已建高标准农田32.0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9.01万亩,全部上图入库。全市耕地质量等级平均值达1.28,嘉兴市第2。“三区三线”划定中安排农业产业发展用地1220亩,可配套净地安排一定的设施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
2.农业“标准地”可建储备量大。土地流转市场发展成熟,土地流转已进入需求大于供应阶段。列入全国33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县之一,全省首推土地流转委托流转方式,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和履约保证保险等风险防范机制健全。2022年止,全市土地流转率85%,流转面积23.4万亩,其中:农户委托流转占80%以上,农业“标准地”可建储备量已达19万亩。
3.农业项目带标招引起步早。截至2023年,已连续成功举办农业经济洽谈会七届,农业招商项目服务、跟踪和监督机制健全。农业招商地块流转规范、集中连片、基础完善、交通便利,部分地块配备一定的农业设施用地和高标准生产设施,项目招引设置固定资产投入、农业科技含量、人才引进、带动辐射等控制性指标,配套正向激励政策。全市已签约农业“标准地”项目216个、总投资220亿元,“净地”流转33545亩、配套农业设施用地367亩,建成3平方公里国际科技农业合作示范区,成为首个被纳入G60科创走廊的农业板块。
4.数字农业建设成果应用广。一批农业产业领域特色应用成果贯通落地,“浙农服”围绕“为农服务一件事”重塑为农服务体系,入选全省数字化改革第二批“最佳应用”与第一批数字经济系统优秀省级重大应用名单。“浙农补”推动涉农补贴资金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入选全省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第一批“优秀应用”。“粮食生产中农机全程数字化应用”“智能病虫害监测系统集成应用”入选“2021全国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案例”。重点推进开发“抱团富”和“稻米产业大脑+未来农场”两个新增应用。
(二)改革需求迫切
1.供地端(承包方和村集体)。自愿委托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方希望有稳定的流转收益和可预期的增长机制,现代农业能提供灵活的就业机会。村集体希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反映经营方违约成本低,集体监管压力大。
2.需求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需要配套一定的设施农用地、农业废弃物难处置、生产用工难招、流转时间偏短、部分基础设施不适宜机械化作业、插花地块生产成本高等,是需求端普遍反映的问题,部分主体对农业招商政策透明度表示不满。
3.管理端(各级政府)。制度层面上,需要不断巩固和完善以土地经营制度为核心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耕地保护和集约利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格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社会层面上,要求生产者能提供生态绿色安全的农产品,加强田间环境管理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等。
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系统集成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三位一体”改革、政府为农服务改革、农业“双强”建设,叠加数字化改革,协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
力争2025年前,到期重新流转的土地全部采用农业“标准地”模式,建立健全改革框架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数字牵引赋能,农业土地亩均产业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机械化率显著提升,农业“标准地”改革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一)构建“1234”农业“标准地”改革框架体系
1.清晰1个农业“标准地”定义。农业“标准地”是指在规范经营权自愿委托流转前置下,完成相关区域的准入评估,一定的基础设施提升和生产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符合“净地”要求的基础上,设置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种植用途、生态环保、设施装备、亩均产出、规模年限等控制性指标并实施全程监管的可流转的耕地。
2.明确“二级”开发模式。农业“标准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村集体或国资主导的主体依法依规接受承包方自愿委托流转其土地经营权,并进行一定配套建设,达到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农业“标准地”二级开发是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受让人流转取得达到净地标准的农用地,对控制性指标作出事先承诺,并按约开展农业生产,实现耕地保护和高效利用。
3.划分“三类”农业“标准地”净地。一类净地是指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包括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服务配套齐全等;二类净地是指在一类净地的基础上配套安排一定标准的农业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三类净地是指在一类净地的基础上配套安排农业设施用房或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
4.设置“四级”控制性指标。对应“三类”农业“标准地”净地设置“四级”控制性指标。一级控制指标主要指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生态环保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指标;二级控制指标主要指种植用途、设施装备、人才引进等投入类指标;三级控制性指标主要指亩均产出等产出类指标;四级控制性指标主要指与周边小农户的关系等带动类指标。
(二)健全农业“标准地”改革配套制度
1.统一农业“标准地”地价标准。农业“标准地”地价由“土地流转费+‘净地’配套费”组成。建立土地流转指导价机制,土地流转指导价应由县(区)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大宗农产品产量、价格、生产成本等因素制定,由省统一发布。土地流转费不得低于土地流转指导价,按委托流转面积全额归承包方所得。“净地”配套费由市场决定,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净地”配套费净收益部分,实施委托流转二次分红,带动小农户分享农业“标准地”改革红利。
2.确定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一类”净地标准应结合当地实际,从需求端出发,根据种植产业定位、地力肥沃等级、田块连片规模、水路电网基础设施提升、农事服务中心配套布点、流转期限等,可划分不同等级。“二类”和“三类”净地标准是在“一类”净地标准基础上,根据农业设施用地、生产性固定资产配套等确定。
3.严格控制性指标构建标准。一级控制性指标设置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设置;二级三级控制性指标的设置应根据当地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科学设置,由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四级控制性指标的设置应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周边农户意见后设置,由村集体设置。
4.规范承诺履约合同标准。农业“标准地”流转合同全部使用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示范合同文本。对农业“标准地”流转经营的控制性指标以及相应奖励、违约责任等,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土地经营权受让人签订协议约定,也可以由流转当事人签订附解除条件的流转合同约定。
5.制定农业服务提供标准。分产业、分环节制定符合主体多样化需求、覆盖全过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农业“标准地”流转受让人按标准自主选择服务主体和服务内容,农业农村及相关部门按标准监督检查农业生产服务提供质量和效率。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推行农业“标准地”项目相关审批代办服务、“交地即交证”等,如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家庭农场工商登记等。
6.规范操作管理程序标准。聚焦统一区域评估、规范委托流转、净地建设、控制性指标设置、带标流转、联动监督、奖惩激励等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关键环节,细化操作管理程序。
(三)突出农业“标准地”改革数字牵引赋能
1.加快一个基础数字平台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省、市、县、乡、村、户六级贯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设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抵押担保和风险防范等模块,涵盖土地经营权流转申请、合同网签、备案、分级审查审核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创新一批改革特色应用场景。依托承包地管理基础数字平台,整合相关部门图层和数据,谋划“净地”建设特色应用场景,推动土地流转从“线下找村长”向“线上找市场”转变,监管从“事后提要求”向“事前定标准”转变。谋划农业经营主体数字积分应用场景,根据控制性指标,数字积分由主体申请、相关部门评定形成,推动政府激励、金融信贷、服务提供等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严重违约行为数据库,并纳入经营主体资格审查范围。
3.完善一批为农服务应用场景。“浙农服”要将农业“标准地”模式流转的主体全部纳入服务对象,全面贯通涉农服务平台。“稻米产业大脑+未来农场”“抱团富”场景应用要接入农业标准地改革元素。“浙农补”从种粮补贴资金向涉农补助资金全面拓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策集成。成立以分管三农的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综合集成各级各部门相关政策,集中资金投入“净地”建设,探索农业“标准地”改革专项债。统筹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配套一定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标准地”。对履约的农业“标准地”流转受让人坚持正向激励,对未履约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强化规划引领、典型带动。结合农业农村各项专项规划,精准编制农业“标准地”改革专项规划。点块结合先行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点上以农业经济开发区和新仓镇为主,块上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为主,探索完善相关制度。
(三)强化总结推广、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通俗易懂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善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不断提升改革实效,打造更加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
一、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意义重大
三、明确农业“标准地”改革的目标要求
二、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现实分析
四、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路径设计
五、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保障措施
峨眉山月图 吴一峰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