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倪雨伦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8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优化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本次政策优化主要是为了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吸引力。”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在支持租赁住房需求方面,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即月缴存额小于等于提取限额的,按不超过限额且不超过账户余额提取;月缴存额大于提取限额的,可按不超过月缴存额且不超过账户余额提取。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灵活提取方面,在我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且建缴满3个月的,在缴存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频次不受限制,可按需灵活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缴存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