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论苑

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 调查报告

■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一、基本情况

三、意见建议

二、存在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地区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承载着国人浓厚的文化乡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致力于非遗的挖掘、抢救、保护、宣传和推广工作,全市非遗保护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个,省级7个,嘉兴市级41个,平湖市级210个;拥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人,省级4人,嘉兴市级13人,平湖市级28人。

(一)保护管理体系比较健全,“保护好”的体制基础基本具备。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全市非遗资源抢救、保护工作。设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市文旅体局及下属独立建制的平湖市非遗保护管理中心承担市级层面保护、管理、传承和推广工作职能,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基层队伍承担本区域的非遗保护管理综合工作,出台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定暂行办法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与补贴暂行办法,实施财政补助,推动非遗项目及传承人保护制度化、体系化。完成平湖派琵琶、平湖钹子书项目2位国家级、2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完成327个文化元素调查入库、20个重点文化元素解码报告。编撰《平湖西瓜灯》《平湖糟蛋》《平湖乡土闲话》等非遗书籍25册。先后公布了七批平湖市级非遗名录和三批平湖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形成了门类多样、项目丰富、梯次有序的四级名录保护体系。

(二)系统性保护局面正在打造,“传承好”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有效”原则,健全非遗传承机制。修缮平湖非遗馆,提升非遗展示中心布展,展示平湖非遗魅力。建成新埭非遗分馆、林埭糟蛋非遗分馆两家镇街道非遗分馆。推动非遗传习基地建设,先后培育公布平湖派琵琶、平湖钹子书、平湖西瓜灯等六批非遗项目传习基地31个,非遗工作室7个,建设具有非遗特色的公共文化空间20余处。开展平湖派琵琶弹奏、平湖钹子书表演唱、西瓜灯雕刻培训等项目传承培训活动几百场次。依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通过非遗项目带徒传艺、赛事活动、学校培训传习等形式,创新传承人培养,吸引8000余人加入非遗传播队伍。

(三)创新性发展探索积极尝试,“使用好”的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坚持“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的保护理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增强文化影响力、撬动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在非遗产业发展方面,推动平湖糟蛋、传统糕点、老鼎丰酱油等项目的生产性保护;积极探索非遗产业化,鼓励非遗产品生产企业和代表性传承人打造非遗IP,开发生产非遗文创产品。打造15处“非遗工坊”,增加就业岗位几百个,助力非遗产业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推动“钹子书馆”“钱南扬纪念馆”“当湖十局围棋会馆”建设;拓展非遗传播舞台,每年依托平湖西瓜灯文化节、当湖十局围棋杯赛、新埭镇鱼圻塘村庙会等节点、赛事、民俗,举办非遗活态展示传承活动100余场次。以非遗技艺展演、体验为基础,串起特色“文旅线”,拓展“非遗+”新思路,打造2条非遗主题精品旅游线。抓住机遇开展非遗文化走亲交流,多个特色非遗项目亮相央视中秋晚会、央视丰收节晚会等大型文化展演平台,《着癞子》等民俗舞蹈远赴韩国、日本等地交流展演,提升了平湖非遗的显示度。

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海宁、松阳等非遗保护先进地区的经验,仍存在较多不足,特别是在非遗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一)保护保障乏力,时有显现。在推进城镇开发、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中,尚未牢固树立非遗保护工作理念,结合传统文化、乡土文化、民间文化弘扬,推进优秀民俗文化保护发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许多非遗项目自身没有“造血”功能,又无相应有力政策扶持,存在濒亡的风险。保护经费不足,致使非遗普查、挖掘整理、专业研究和传承展示等工作难以普遍深入开展。非遗项目展陈、体验场馆的设施不均衡,大多数非遗项目没有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现有的非遗保护机构专职在编人员少,摄录、记谱、文字撰写、音像资料制作等非遗保护专业人才缺乏,难以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综合性、专业性、长期性的要求。

(二)活态传承乏人,普遍存在。非遗传承基本上是口传心授,传承时间长、见效慢,传承补助金额小、覆盖面不广,为了生计,年轻人师承学艺的积极性不高,专职从事非遗传承难成现实。当前全市47名代表性非遗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平均年龄60岁。随着现有老艺人年龄增长和故去,一些非遗项目后继乏人,濒危失传,如平湖花鼓戏项目传承人去世后,该项目的传承出现断层。近年来,我市虽已出台了非遗项目、传承人、传习基地等相关的认定、管理和考核、奖励、退出等实施办法,但较多项目和基地存在传承活动活跃度不高及持续性不够的问题,各级非遗项目亟须制定更加明确更加有效的活态保护传承办法。

(三)推广普及乏精,局限传播。相关部门对非遗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保护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够彰显。非遗保护工作较多地停留在文化系统的部门行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尚未有效形成。对照“精准化、精练化、精品化”和有特色的工作要求,缺乏多元化、多样化的有效传播办法与手段,受众局限。在非遗推广普及、项目挖掘、文化解码,阐释非遗的基本内涵、文化基因等方面的专业研究等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讲好非遗故事、搭好非遗普及推广载体、精炼非遗传播主题、培育特色传习基地、打造非遗“平湖印象”等方面有待高水平创意策划与推进。

(四)创新发展乏谋,较难突破。目前,除了平湖糟蛋、平湖黄酒、老鼎丰酱油等少数传统行业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外,多数的非遗项目生产主要以传承人个人工作室、小作坊为主,其生产运营情况,包括从业人员、营业额、经营多样化常态化等状况还有待提高,产能、市场拓展水平都急需提升,较先进县市区,我市非遗工坊虽数量较多,但规模和影响力较小。非遗品牌打造和文旅融合亟待创新推进,非遗项目基本形态、基本内涵、基本技艺和文化基因的利用研究和综合开发能力较弱,大多数非遗产品和服务与市场关联度低,产业化、市场化困难,更难以形成一定的产业优势和规模,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相互激荡的项目尚未出现。融合并凸显非遗元素、非遗主题的街区、景区和特色社区建设还缺乏坚定的理念和有力的抓手。

乡土是非遗的根、文化是非遗的魂。非遗极具地域特色,它是城市的符号,是历史发展和时代变迁的见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文化强市”具有重要意义。非遗一手握传统、一手牵未来,要弘扬非遗的当代价值、时代功能,发挥非遗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作用。

(一)活态保护非遗存续的“生态土壤”。要保护非遗存续的物理空间和文化空间。历史文化街区、古朴传统的自然村庄是非遗产生、存续和发展的原始土壤。要坚持“活态保护、有机发展”的理念,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加强古风的城镇街区和古意的自然村庄的保护,制定出台系统保护政策。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大力保护和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传统文化、乡土文化、民间文化,尤其是优秀的民俗文化,要发挥非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创新传统自然村落保护发展,复活乡村风情风貌、复活乡村优秀文化、复活乡村特色产业、复活乡村生活魅力,激活式微的乡村精神,达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最终目标。树立文化生态保护的理念,启动实施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突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脉。扶持非遗特色村镇、特色街区和非遗民俗文化村、主题园建设,推动历史街区、乡村古镇文化元素非遗化、非遗主题化。南河头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广陈山塘等古镇开发要融进非遗元素,形成非遗特色主题,配置非遗展陈体验空间,为非遗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合力造就非遗传承的“栋梁桥梁”。非遗保护的主体力量是非遗专业工作者、代表性传承人和志愿者。他们既是栋梁,也是桥梁。要注重多渠道非遗项目申报、多层次传承队伍打造、多方位传承人才培养、多元化培养平台建设,建立一支热爱传统文化、专业知识丰富、具有奉献精神的非遗保护工作队伍。要加强非遗保护专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健全工作网络体系。要加大非遗传承人才培养帮扶力度,制定完善传承人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特殊事项一事一议制度等,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着力为培育非遗传承人才打造基地、搭建舞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人申报机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形成梯队序列;加强对优秀代表性传承人的命名表彰和典型宣传,提高他们的社会认同感和荣誉感。千方百计扩大志愿者招募,加强非遗志愿者能力素质培养,让更多人掌握非遗技艺,增强非遗保护传承后劲。充分利用市、镇街道、村社区等现有前沿阵地,组织非遗传承人通过文化活动、文艺赛事等形式展现非遗特色魅力,吸引群众参与、体验,增强群众对非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和非遗自身的社会基础。

(三)创新激活非遗发展的“一湖春水”。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理念,深挖非遗价值,加快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步伐,有效探索新发展路径。要针对不同的项目,采取抢救性保护、预防性保护、原生态保护、扶持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相适应的系统性保护措施,促进平湖非遗持久绽放迷人光彩。要形成包括非遗总馆、镇街道分馆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积极采用数字化手段,推进非遗保护、展陈、体验和传播,建设数字非遗馆。要有具体政策和措施,鼓励推动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坚持“从民间来,到民间去”,致力于研究非遗如何融入百姓生活,激发非遗内在的生命力。推进生产性保护、产业化发展,要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支持利用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非遗研学产品和演艺作品;推进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遗特色景区;要促进具备条件的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和适度商业化、市场化开发。鼓励合理利用非遗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地方曲艺要打造广为传唱的经典曲目,语言音乐类非遗项目要围绕扩大受众目标有效探索进行适度使用普通话和现代化的再创作,文创产品要注重提升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平台,拓宽相关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要创新“非遗+工坊”“非遗+”多种模式,通过发展赋予传统文化新的价值和生命,赢得大众的更多关注与认可。

(四)潜心打造非遗传播的“平湖印象”。对内,要做好保护传承“五进一上”的文章,全面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文化礼堂、进景区、进基地,上文化舞台。积极推动非遗进校园,在学校设立非遗传承基地,组织编写非遗乡土教材,开设非遗文化课程,使民间传统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得以传承发扬。职业学校尽可能开设非遗保护相关课程。加大非遗师资队伍培养力度,推动代表性传承人参与教材编撰、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将非遗的传播推广与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和制度化常态化的文化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民间艺术节”“非遗展示展演”等系列活动,不断拓展非遗的传播途径,让更多的非遗面向群众,实现非遗惠民,在全社会形成非遗保护、体验和享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对外,要下足精准和有效传播的功夫。要主动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鼓励新闻媒体设立非遗专题、专栏等,支持加强相关题材作品创作,办好有关优秀节目,争取和推动各类各级新媒体平台做好相关传播工作。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书画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遗相关培训、展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加强专业化、区域性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精准做好平湖非遗的海外交流传播活动,积极推出以平湖非遗为主要内容的纪录片、宣传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千方百计提升平湖非遗的能见度、知名度、美誉度。在具体传播中,要善用、巧用、活用政治资源、热点脉动、名人效应、公益活动、公共空间和广告手段等做好精品化、主题化、系列化的深度传播策划,镌刻独特的平湖非遗大众印象。

(五)重点突破非遗工作的“藩篱围墙”。要尽快形成大格局,将非遗保护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文旅体局与财政、建设、教育、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非遗保护开发工作,牢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工作格局,使非遗保护工作跳出文化部门的“小天地”,走向社会化保护的“大格局”,加速推进非遗工作的“跨界”“破圈”。要优化配置政策资源,加大政府对非遗工作的引导力、统筹力、推动力和保障力,着力解决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缺人、缺钱、缺阵地、缺舞台问题。要依法把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整完善扶助政策,建立有效的资金扶助机制,重点补助扶持濒危项目、生活困难的重要代表传承人以及对非遗保护传承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传承人或单位。要打造多元的社会化参与机制,非遗的创新性发展,不仅依赖非遗项目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精美的技艺,更需要各界各方面的支持参与。要破冰思想和体制机制束缚、要有“出圈”的创新思维,努力找到非遗项目吸引社会参与的“趣”点、产业化的“卖”点、与现代生活有机结合的“融”点,积极引导、支持和努力争取企业、各界热心人士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非遗文化基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非遗保护传承。要加强财税金融支持,鼓励各预算单位和公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采购非遗相关产品和服务。采取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非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非遗相关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对非遗的金融服务。

2024-07-31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476385.html 1 3 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 调查报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