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叶瑾
近日,市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制定的《省际毗邻区域协同执法工作规范》已正式公告,这是我市在探索长三角跨域协同执法中的又一突破,标志着“平湖市-上海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在常态化共同执法上的进一步规范,也为其他跨省域协同执法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
《省际毗邻区域协同执法工作规范》的制定,由平湖、金山两地司法局、综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调研走访、座谈讨论,充分收集两地在执法协同上的标准化需求,围绕省级毗邻区域协同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队伍协同要求、办案要求等内容,梳理两地共同适用的统一性执行性标准,规范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在浙沪联合执法队中推广实施该工作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和水平,夯实毗邻“执法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