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 燕
我市共享电单车项目自去年8月投放运营以来,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为规范共享电单车管理,市综合执法局从增划停车框、压实企业责任、加强巡逻管理等方面出发,加大共享电单车执法力度,护航单车平安出行。
完善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出台《平湖市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各部门管理职能设置考核评价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增减企业车辆投放数量的重要依据。多次约谈运营企业,要求运营企业落实车辆停放管理主体责任,对不积极履行车辆停放管理主体责任、运营维护不到位的企业从严执法。
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要求,重点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医院周边等公共场所共享单车违停行为进行整治。并不定期与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主城区内不按规范停车及不符合招标合同要求的共享电单车,指定地点实施技术整改,并对相关企业约谈、处罚。
加强宣传,营造文明有序氛围。将宣传融入日常管理中,引导市民有序、规范停放共享电单车,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对未按要求规范停放的车主,进行现场劝导,宣传普及停车规范,劝导其文明停车,努力开创“共享、共治、共护”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