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综合执法局致力于探索人犬和谐共处的有益模式,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明确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养犬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助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养犬责任。推行文明养犬“21天好习惯”养成行动,组织“八进”宣传。通过犬只公示栏、花草牌、楼道宣传等多种方式,诠释文明养犬知识及注意事项,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深入小区、绿道、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区域,开展常态化的规范养犬宣传活动。将养犬管理执法工作与法律法规宣传有机结合,促使犬主提高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加强对犬患矛盾突出小区的巡查,积极劝导遛犬不牵绳、饲养在公共区域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023年全市共处罚320起养犬违法行为。
坚持群众参与,践行自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利用“嘉兴犬管”举报曝光平台,鼓励居民自发参与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主动上报,物业和社区、村部可对其进行劝导警告,并拍照记录,每月整合记录情况,结合小区犬只公示栏给予“星级评比”和“红黑榜”公布。在原先市区重点管理区内72个养成小区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文明养犬“21天好习惯”养成行动,坚持让群众参与、请群众协商、让群众监督,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小区流浪犬和禁养犬动态清零。
注重科技赋能,激活治理动力。凭借智慧管理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执法、教育为一体的闭环全过程、全要素、全场景的文明养犬“一件事”数字化平台。持续优化犬类管理智慧平台,细化网络服务最小单元,高质量打造犬类管理新数字化平台,实现“多网合一”,打通各环节作为完整链条,健全涉犬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确保联动部门有效解决涉犬问题。■通讯员 陈 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