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唐翊瑄 方 炜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确定全省4个市、24个县(市、区)为2023年“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单位,平湖成为试点应用单位之一。
作为2023年“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应用单位,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以“整合现有交通执法、公路养护、绿化保洁等部门巡查力量,实行“线上+线下”巡查模式,建立全程闭环、应急实时、分级联动的公路一体化综合巡查机制”为目标,积极推进“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
通过打破原有老旧的公路巡查模式,依托“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系统,创新公路综合巡查体制机制,系统整合公路巡查队伍,重塑巡查机制、流程,建立线下巡查与线上值检相统一的高效率、全覆盖的综合巡查体系。
交通运输部门将通过强化统筹组织、体系建设、工作保障、考核评价,不断推进“浙路通”公路综合巡查试点工作,利用“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一巡多能”,形成公路一体化综合巡查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公路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