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专版

财政部门倾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

助力打造“颐养金平湖”新名片

财政支付中心清廉单元建设

凸显新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的要求,更高水平推进清廉财政建设,市财政局财政支付(核算)中心根据清廉财政建设实施方案,以清廉建设重点培育对象为契机,立足岗位、内修涵养、外树形象,围绕基础规范建设,多措并举扬清风树正气。

内修涵养

以学固本扬清风

加强教育筑防线,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把清廉财政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依法依规防风险,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仔细查找识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点,自觉提高风险防控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纵深助推清廉财政建设。

外树形象

聚力前行显正气

立足岗位,服务监督并举,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业务,督促单位做好整改,辅导、督促自主核算单位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能。派出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助推清廉平湖建设。深化服务,建设业务标准体系,对支出标准政策进行梳理,编制《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参考手册》,建立业务操作指引。

数字赋能

助力清廉单元建设

线上审批,提质提效,加快“浙里报”系统推广运用,实现报销审批环节线上操作,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进行支出标准控制,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财务治理现代化,将核算型财务引向管理型财务转变和升级。预警防范,人防技防相结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及时纠正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防范资金支付使用风险,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监管。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年均安排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助力打造“颐养金平湖”新名片。

老有所养

加大养老建设保障有力度

大力支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建成115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家养老服务驿站和11家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市、镇、村三级“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助力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指数,安排资金330余万元,支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改造提升376户;自去年起探索建立居家养老床位,计划在已完成175户的基础上,今年再投入建设250户。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支持智慧终端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方便老年人享受健康管理、短期托养和就餐服务等,推动“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目前已完成1家市级智慧养老院建设和11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慧终端配备。今年,继续对22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进行智慧终端建设。

需有所应

撬动社会配套共建有厚度

积极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为包括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在内的居家老年人享受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医疗康复等基本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保障,并实施养老服务补贴,累计落实资金1200万元。为有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年均安排资金800万元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运营引入差异化考核补助机制,对验收合格的照料中心,最高可按照5A级20万元、4A级10万元、3A级5万元、2A级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根据运营考核评定等级结果予以分类补助。多渠道推进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提升,通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形式,持续壮大养老从业人员队伍。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综合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耄有所济

关爱高龄老人服务有温度

按照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每人每月600元长寿保健金的标准,全年市、镇两级共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保障高龄津贴发放工作。采用“免申即享”数字化主动发放方式,将高龄补贴直接发送至个人市民卡账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无需申请即可领取,截至目前已有19813名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265万元。加强“免申即享”模式高龄津贴对象认定、复核、发放、监管等工作,确保不漏、不重、不错,保障高龄老人按时足额享受高龄权益。

2023-05-25 着力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344621.html 1 3 财政部门倾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