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共组建5个巡察组,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5月上旬,对全市3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曹桥街道党委、水利局党委、政务数据办党委,钟埭街道沈家弄村党委、大力村党委、福臻社区党委、白马堰社区党委、西林寺社区党委、永兴社区党委、新群社区党总支、钟南社区党委,曹桥街道曹桥社区党支部、野马村党总支、马厩村党委、严家门村党委,新埭镇杨庄浜村党委、牌楼村党委、大齐塘村党委、星光村党委、兴旺村党总支、新埭社区党总支、虹桥景苑社区党支部,独山港镇韩家庙村党委、优胜村党委、聚福村党委、赵家桥村党委、虎啸村(社区)党委、独山港社区党委、星华社区党委、全公亭社区党委、龙吟社区党委、周圩社区党委。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以上单位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在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问题进行如实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或提出意见建议。
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联系方式
电话:0573-85061112(市委巡察办);
电子邮箱:xunchaban@pinghu.gov.cn;
邮政信箱: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141室,邮编314200。
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