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平安资讯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严惩!

■通讯员 游情天

根治欠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大局。近年来,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执职能,扎实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不断织密公平正义守护网,推动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愿欠薪的良好社会局面。近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范围内选取了10件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市法院“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有关部门将责令支付文书向其同住成年家属送达,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平湖市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情与裁判】

2020年5月至9月,被告人张某在平湖市承包嘉兴某箱包有限公司、浙江某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防护服、手术服加工业务期间,拖欠其雇佣的27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2.02万元,并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经市人力社保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2021年5月3日,被告人张某主动至湖南省保靖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年6月22日,被告人张某家属向侦查机关代为缴纳工人工资5万元。

市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张某家属向公安机关代为支付的工人工资5万元,由公安机关按比例予以发还,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张某限期支付。

【简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要求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前置条件。然而,行为人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时,有关部门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本案中,被告人张某逃匿且变更联系方式,政府有关部门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向其本人送达,人力社保局将责令支付文书向其成年家属送达,可以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2023-02-09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313594.html 1 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严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