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的公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成为我市第四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指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能承接国家和本市重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企业。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环保”为名的造纸企业,以环保发展为核心理念,致力于通过绿碳制造推动造纸业行业产业转型升级。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公司已形成生态造纸、环保热电、绿色包装、实业投资、新能源新材料五大板块。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并先后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省节水标杆企业等荣誉称号。现有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2021年,平湖市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05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4.7件,比2020年(40.3件)增长11%,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9.7件,比2020年(7.5件)增长29.3%,新增有效注册商标1221件,总量达14880件。2021年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1.4416亿元,同比增长225.7%。今年,平湖市获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为嘉兴唯一。同时,通过科学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培育布局、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等,推动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通讯员 冯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