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综合执法

平湖创新推进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探索长三角一体化毗邻区域协作执法新路径

■记者 徐晓雯 通讯员 范依蔚

今年3月,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激荡起一场奔涌的改革浪潮。平湖找准乘势而上的“支点”,扬起乘风破浪的“船帆”,积极探索“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域路径,首创设立跨省联合行政执法队,为浙江乃至全国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平湖经验”、贡献“平湖智慧”。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市-上海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的成立,是‘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蓝图下的创新实践,是推进毗邻地区跨区域行政执法的先行探索,在长三角一体化毗邻区域共同组队执法改革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铉说。

队伍全新升级

跨区域协作执法基础坚实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地跨浙江省和上海市两地,由张江枫泾科技园和张江平湖科技园组成。因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时常有“钻空子”的跨区域违法行为产生。如何唱好“双城记”,有序开展“一城两园”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毗邻地区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治理,是市综合执法局一直以来在思考的问题。

沪浙毗邻地缘近,协作执法共管理。近日,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市-上海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揭牌仪式在平湖举行,全国首个沪浙两地联合执法队正式成立。

其实,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市-上海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早在2020年就初具雏形。当时,在平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综合执法局与新埭镇以毗邻党建为媒,赴上海市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了首次关于科技城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一体化协作的交流,成为科技城联合行政执法的“破冰”之行。

随后,上海市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枫泾中队也两次到我市新埭走访,与市综合执法局新埭中队开展了深入的业务交流,并就一体化联合执法具体操作层面达成了一致设想。同年11月,两地执法部门成功签订协作共建协议。

在此期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的正式发布,也在制度层面为联合执法队的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多次成功实践后,平湖、金山两地执法部门进一步提出了成立一支与科技城发展相适应的联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构想。今年以来,两地以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共同制订了《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市-上海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跨省(市)“一支队伍管执法”具体工作。又共同召开联合行政执法队筹备会,完成联合执法办公场所选址,商定《联合行政执法队建设方案》执行细节,建立起违法线索、监管标准、处理结果“互认”机制。今年8月1日,两地共同发文,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市-上海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成立。同时,该执法队办公场所也于当月全部建设完成。

“上层制度的全面保障,执法队伍的全新升级,办公场所的规范建设,为两地跨区域协作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探索推进区域间、省际间的执法合作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案件高效办理

跨区域协作执法屡战屡胜

改革之下,必有新章。此次沪浙两地联合执法队的正式成立,标志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背景下,省际之间打破壁垒实现共管共治共享的又一次创新发展和成功实践。

“联合执法队伍的成立以及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的完善,让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能将复杂的案子高效化、简单的案子迅速化,为破解跨界执法难、协作执法难提供了有效路径。”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埭中队相关执法队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地理位置特殊,跨区域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前不久该中队就收到了上海金山区枫泾中队移交的一条张贴小广告线索,新埭中队执法队员根据移交线索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考虑到当事人在多地乱张贴小广告,且逾期未整改,最终中队根据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处罚。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毗邻地区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治理,近期新埭中队与枫泾中队还联合对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区与枫泾园区内的4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服务。联合行动中,双方执法人员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生活垃圾分类、渣土运输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大检查。并对执法事项进行法治宣传,对企业提出的法律疑问予以解答,帮助企业规避违法风险。当日联合行动后,双方还围绕法律法规适用及处罚金额标准,就本次联合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探讨,双方一致认为,要在实践基础上,积极试点两地执法“度同尺、权同衡”裁量标准,切实提升执法协作办案实效。

接收移交线索剔除毗邻地区跨区域“牛皮癣”、开展毗邻地区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服务……自今年6月以来,联合执法队按照“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教育、规范轻微违规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队理念,积极开展毗邻地区跨区域共同执法检查行动。目前,已成功开展联合行动15次,办理跨区域案件18件。

联动优势尽显

跨区域协作执法亮点频闪

近期,长三角三省(市)八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湖举行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发布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毗邻区域共同遵守“首违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介绍,该《指导意见》主要包括目的意义、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工作要求等内容,是由浙江省嘉兴市,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以及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等三省(市)八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从各地近2000项处罚事项中层层筛选“最大公约数”,选取除了既属于常发高频事项,又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同时又符合处罚事项涉及的法律条款规定的“可处”范围,不突破裁量基准范围的19项行政处罚事项。如占用城市道路就在本次被列入了“首违不罚”清单,在过去,发生这样的违法行为,除了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以外,还将根据情节程度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今后,对此类初次违法的情况便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实现毗邻地区跨区域执法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要严格把握适用范围和程序,依法履职,强化首违免罚执法全过程记录,过程留痕,建立清单事项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科学增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及柔性监管等工作要求。并且制作《首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首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适用流程图》,统一格式文本和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便于各地一线执法操作。

“‘首违不罚’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新增的一项规定,既凸显了‘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的执法原则,也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队员公正文明执法的执法意识。”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在长三角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首违免罚,也是为了进一步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体现执法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共享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建设成果的美好愿景。

2022-09-21 探索长三角一体化毗邻区域协作执法新路径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270650.html 1 3 平湖创新推进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