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规定,通过推荐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并经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表决,现将2021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初选名单、提名奖拟奖初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对2021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初选名单、提名奖拟奖初选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向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地址:平湖市行政中心2号楼313办公室,邮编:314200,电话:0573-85631635),公示期七天。来信来函请注明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1. 2021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初选名单:
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浙江勤丰建设有限公司
2. 2021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拟奖初选名单:
川源(中国)机械有限公司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