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平湖自然资源和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创新举措 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清除历史“旧账”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群众重大财产安全。自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平稳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尤其是今年以来,该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列入党委(党工委)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项目,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破解不动产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清除了一本本历史遗留“旧账”,解决了一桩桩交织杂糅的民生问题,办结了一件件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实事,走出了一条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新路子,书写了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新答卷。

“维护群众利益只有责任和担当,没有困难和借口。在解决历史遗留“旧账”问题上,有着难以想象的曲折坎坷,我们通过主动破难,让群众拿到了不动产权证,让‘无名氏’终于有了‘身份证’,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真正成为了‘历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金志元说。

行动破冰,解决“不好办”难题

不动产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往往错综复杂。早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且不同时期房屋和土地管理政策不一,登记政策和业务标准不一、房地权利人不一致、缺乏规划和竣工验收材料、缺乏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等问题盘根错节,导致部分群众虽已入住多年,但始终无法办理所属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极大地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合法权益保障。

困难再大,迎难而上就不难;事情再“繁”,着手去办就好办。“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时间久、涉及部门多,成因复杂,大家一定要增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自觉性和责任担当,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主动作为……”在今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的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上,金志元就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与会部门、镇街道涉及业务部门等强联合、明责任、勇担当,坚决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财产权。

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信念,朝着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共同目标”,一个集结了国土空间规划科、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执法队、执法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部门科室的“业务专班”很快便建立起来,成为破冰前行的主力军。在具体工作中,“破冰大军”主动担当、开拓进取,重点围绕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展开“集体会诊”,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寻求“医治”历史遗留“病灶”的良策。

面对一个个由“沉疴旧疾”演变而来的“疑难杂症”,“集体会诊”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症结”。为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用地手续不完善、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原分散登记的房屋和土地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摸底,在分类研判、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加快依法分类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全面摸底排查情况,该局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成用地手续不完善、规划手续不完善、资料丢失、主体灭失、房地用途不一致、跨宗地建设、房屋部分超出用地红线及其他等共8个类型,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选取典型历史房屋先行开展登记发证工作。

“我们还建立了内部业务会商机制和历史遗留问题移交反馈机制,以‘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路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有序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金志元介绍说,有渠道提交、有途径解决,让一本本“不好办”的历史“旧账”有了“好办”“办好”的坚强保障。

容缺受理,解决“不能办”难题

“渔舟唱晚”描绘的是水上人家悠然自得的生活画面。实际上,“水上漂”的日子并非想象中惬意,渔民们“靠水吃水”的生存方式充满了艰辛。2009年,一个惠及广大渔民的“渔民上岸”民生工程项目推行实施,我市渔民较为集中的当湖街道、曹桥街道、新埭镇,合计约130户渔民家庭按政策从“水上”搬到“陆上”定居,开启了安居乐业的新生活。

然而,由于当时房屋登记制度不健全,渔民虽然“上岸”了,却并未获得实际物权。“渔民户籍转成城镇户籍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孩子上学需要用到不动产登记证书”“家庭新增人口想落户需要出示不动产登记证书”……面对群众迫切的诉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千方百计谋求对策,脚踏实地化解“堵点和痛点”。但是在工作人员对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后,一个更加头疼的问题摆在眼前: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要的历史材料或是“过期”,或是“空白”,再加上历史久远,责任人几经变更,要解决渔民家庭不动产登记几乎是个“不可能化解的难题”。

越是“不能办”,越是“要办好”。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攻克了新埭镇渔民项目和当湖街道渔民项目,并顺利颁发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积累了历史问题处理经验。今年,该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化解“渔民上岸”不动产登记难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建立工作专班,在“办”上下功夫,在“成”上出业绩,活用已有经验,突破攻坚各个“疑难杂症”,加速实现群众的殷切期盼。按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曹桥街道“渔民上岸”不动产登记涉及用地手续不完善、规划手续不完善、房地用途不一致等多个类别。基于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耐下性子、沉下身子,实地“巡诊”了解宗地权属及现状,及时梳理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查找症结。同时,利用部门内部业务会商机制,展开“分类会诊”,逐步化解这道“不能办”的历史遗留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手续、材料缺失的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采取“数据先行、容缺受理”的办法,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回应群众迫切诉求。“容缺受理适用部分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俗地说,就是手续未齐,容忍事关过程的缺件受理,在办理事项的同时同步补齐材料,允许“暂时性容缺”,让“受理审批”与“补齐材料”同步进行,为有效推进“卡脖子”难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实行“容缺受理”举措,该局有序推动基建资料、建设资料以及验收、消防、规划审批等资料的受理和补齐,先后解决了主体、用途、规划等诸多历史遗留难题。这样,待开发业主自身问题处理到位后,可以第一时间解决登记问题,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全程“跟踪”,解决“办不了”难题

“多亏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同志,让我家孩子赶上了小学入学‘这班车’!”吴女士是新华东村的业主,当时开发商房产项目在即将竣工收尾阶段因资金链断裂,项目原地停滞,导致业主无法完成不动产登记。因为家中孩子即将面临入学报名,没有不动产权证孩子就上不了学,吴女士和其他几位情况相似的业主心急如焚。在了解到新华东村面临的“堵点痛点”后,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最终赶在了入学报名截止前为吴女士等数名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在随后的数月时间里,其他业主也陆续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

记者了解到,新华东村项目停滞期约4年有余,其间经历了机构改革、审批改革等重大变革,重启不动产权登记流程,意味着项目从建设审批到最终登记环节所有材料需要重新办理,耗时漫长、难度极大。千头万绪总有“破解之法”,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直面难题,在项目经济问题解决后,第一时间牵头召开不动产权确权发证工作协商会,组织工作人员投入时间、精力全方位梳理问题症结。

文件追溯、规范对比、流程重启……每个环节都是影响不动产权登记进程的因素。“为尽可能提高办证速度,我们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让登记申请人按告知内容逐件准备,一次性备齐登记材料,避免反复跑路而浪费时间,并采取‘全程跟踪’的办法,与群众和开发商保持密切联系,做好所需材料的收集指导和核准,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路,让审批再提速。”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有了审核登记部门的全力支持,新华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也加快了进程。不仅如此,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还主动掌握市教育局规定的入学报名截止时间,涉及的工作人员以“倒数计时”的紧迫感和“白+黑”“5+2”的工作节奏,用“辛苦值”刷新颁证“加速度”,为群众搬开压在心头良久的“大头石”,也让新华东村遗留多年的历史问题成为了“过去式”。

一本本“陈年账”的理清解决,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心不变、使命必达的强烈责任担当,是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行动诠释。在扎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同时,该局还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例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持续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高效服务模式,将不动产登记法定办理时间从30个工作日升级至部分业务即时办结;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实行“延时受理”、“周末错时”和“上门服务”等多服务模式,针对不同群体提供差别化品质服务;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以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为基础,全面部署“不动产证码上办”,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

■记 者 汤智娟

通讯员 时 逸 金园萍

2021-08-18 清除历史“旧账”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147351.html 1 3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创新举措 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