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组织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就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法定权利和义务作了重点宣传。同时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这一主题,该行着力在普及金融消费安全知识上下功夫,对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银行卡盗刷、企业账户年检等方面通过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咨询的方式对广大市民作了详细的讲解,受到市民们的一致好评。
为确保活动效果,当天,该行还印发了抵制假币宣传手册、第五套新版人民币宣传手册、反洗钱知识手册、普惠金融宣传、征信宣传折页等对广大市民进行发放。同时,公布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的方式和途径,引导广大市民依法理性维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目前,工商银行平湖支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华夏银行平湖支行、邮储银行平湖市支行、招商银行平湖支行、浦发银行平湖支行、绍兴银行平湖支行、交通银行平湖支行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相继组织人员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圈,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各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接下来,我行将继续做好‘领头羊’,带领全市金融机构陆续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为提升消费品质、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潜力,营造安全、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建设‘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新崛起之城贡献金融力量。”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陆强说。
■记 者 徐晓雯
通讯员 钱毓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