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切实强化“救助基金”三大举措,管好用好百姓“救命钱”。
加强部门协作,工作机制顺畅。市财政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沟通顺畅、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积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及时对“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和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受害人进行救助,切实推进救助基金垫付业务,充分发挥救助基金救急济难的作用。
优化业务流程,垫付效率提升。加强救助基金信息系统管理,规范内部操作流程。自2016年基金实行网上运作以来,基金垫付稳步上升,垫付金额从2016年的35万元上升至2019年的120万元。2020以来已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23笔,垫付金额350万元,垫付资金规模位列嘉兴市第二。充分发挥救助基金使用效益,让困难中的老百姓宽心暖心。此外,“事故垫付申请”服务应用和“浙政钉”掌上模块将全面贯通,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线上线下双轨运行。
落实追偿责任,管理力度加强。建立财政、公安、民政、法院等多部门协同追偿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大追偿力度,切实履行追偿义务。针对基金追偿难度大问题,市道路救助基金实行委托常年法律顾问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基金追偿,2020年已追偿金额100万元,市财政充分保障委托代理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