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我市派发第三轮 汽车消费补贴

■记者 翁辰辰

本报讯 今天,我市第三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启动,活动将持续到12月18日。本次活动总补贴金额为200万元,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

活动期间,在我市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置家庭乘用车并在本市开具车辆购置发票的消费者,每人享受一次购车补贴。补贴标准为购买裸车价10万元及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裸车价10万元至20万元车辆,补贴4000元;购买裸车价20万元及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

同时,补贴资金将由汽车经销企业统一申请。从消费者实际购车(以发票开具之日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限定为11月18日至12月18日之间)之日起30日内,汽车经销企业携带该消费者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该消费者收款银行账号,到当湖街道财政所办理申请手续,所提交的申请人信息应当与之前报送的下单购买人信息一致,补贴金额按车辆购置发票实际金额补贴。

2020-11-18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59758.html 1 3 我市派发第三轮 汽车消费补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