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顺利推进文桥里地块征收工作进程,10月9日上午,我市有关部门执行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定,依法对3处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并给予妥善安置。
此次共拆除两幢房屋,其中强制拆除的3处被征收房屋为当湖街道文桥里1幢2单元501室、7幢2楼东侧和7幢1单元201室,总面积290多平方米。2017年,文桥里地块因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实施基础设施改造,该3户房屋被纳入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征收开始后,该3户要求先行解决与房屋征收无关的遗留信访问题后再行处理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征收部门多次约谈协调,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加快推进征收工作进程,切实维护广大被征收户利益,经房屋征收部门提请,2020年1月,平湖市人民政府对该3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020年7月送达履行催告书,经催告后该3户仍未履行。2020年9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这3处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后,市有关部门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内容,将该3户安置至三港嘉苑,目前安置房屋基础生活设施已保障到位,工作组将继续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据了解,文桥里地块于2017年10月发布征收公告,征收范围为东至南市路,南至启元路,西至河道,北至当湖路(以征收红线图为准),用地面积85000多平方米,总共涉及被征收户243户。此次强制拆除后,文桥里地块还剩余3户自建房,征收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争取早日完成文桥里地块整体征收工作。
■记者 林旭东 摄影 孙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