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交通大视野

我市率先启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

纵向贯通 横向集成 信息共享 业务协同

■通讯员 陶 刚 夏文洁 唐思嘉

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市内河辖区开展了以整治船舶生活污水污染为重点的“百日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上三分队在对船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一货运船舶运载超过400吨,且未持有《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执法人员进入舱内查看,发现该船没有配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装置,随即依托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智能终端应用向该船当事人开出了平湖首张罚单,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长期以来,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面临违法行为发现难、现场证据固化难、案件办理效率低、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难和“信息孤岛”等问题,对“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期待已久。为此,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以行政机构改革为契机,第一时间接入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平湖因此也成为全省第一个使用新处罚系统辅助执法的县级市。依托全新处罚系统,充分激发了基层执法改革活力,进一步促进了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据了解,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将原公、航、运等处罚业务综合纳入平台,是具备案件受案、立案登记、立案审批、案件调查、调查报告审批、结案等功能的无纸化办公平台。依托智能信息化硬件终端应用,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办理案件的效率。同时,新处罚系统的每一步流程和操作都有法律法规支撑,压缩了人为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率。

积极启用新处罚系统,是平湖交通抢抓“重要窗口”建设期,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充分体现,标志着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了向一支队伍、一个程序、一套文书、一个系统的规范转变。下一步,交通运输系统将积极开展“互联网+”执法培训,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全关联、业务全引领、管理全闭环”的执法新模式。

2020-06-25 纵向贯通 横向集成 信息共享 业务协同 12 12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91166.html 1 3 我市率先启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