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委、平湖市委巡察上下联动统一安排,按照嘉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的通知》要求,海盐县交叉巡察组对平湖市委宣传部开展常规巡察,起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6月12日,现予公告,征求干部群众意见。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平湖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反映:平湖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章、准则和条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拔任用干部、权力运行、干部作风、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方面的情况,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反映问题联系方式
电话:0573-85061112(平湖市委巡察办),12388(平湖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
电子邮箱:xunchaban@pinghu.gov.cn;
邮政信箱: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141室,邮编314200。
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