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类别:口腔医院。
医疗机构名称:平湖德康口腔医院。
选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65号201室-1。
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
核定床位:15张,核定牙科诊椅数:20张。
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熊恩华。
设置人(单位):平湖市德康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8日至5月7日)。
联系方式:平湖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电话:85019824,85267807(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