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医保制度体系
推进嘉兴市统一制度平稳实施,保障群众利益,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可持续发展;协助做实嘉兴市级统筹工作;提高大病保险含金量;加强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大病保险嘉兴市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政策,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探索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制度,系统性解决参保人员多样化大病保障需求;持续推进“全民医保”;健全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护理服务项目,提升群众满意度。
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
全面推进DRGs点数付费改革,确定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按照DRGs点数法付费的医疗机构名单,做好DRGs系统与医保、相关医疗机构的数据传输接口对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革,探索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调实现机制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关系;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实施医保药品目录动态管理;落实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流程优化,改善办理服务体验;推行“傻瓜式”办理,引导更多群众通过网上、掌上办理业务,确保完成“80%以上政务服务办件实现网上受理”的硬任务;开展经办“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医保经办窗口行风建设;规范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深入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将特殊病种(规定病种)纳入跨区域异地就医刷卡结算,实现沪浙苏皖全区域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控
争创嘉兴医保“无骗保城市”,率先建立“依法严管、智能协管、部门联管、行业自管、社会督管、信用促管”六管共治体系,实施医保基金现代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实施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绩效评价;开展“基金监管规范年”活动,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培训、案件集中会审等工作,规范稽核执法人员行为;推进部门联管机制;强化医保基金支付审核,建立大额支付和疑难案例会审制度以及业务、财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开展医保经办服务机构治理,完成医保经办智能内控平台建设,实现全市经办窗口全覆盖,配套出台相关制度;创新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指导相关医药机构建立医保医师、药师、护士(师)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医保行业组织。
加快“三个医保”建设
加强“法治医保”建设;加快“智慧医保”建设,落实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工作;制定全市医保信息数据安全办法,厘清安全责任主体和边界,明确医保信息安全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和内部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确保过渡期间医保信息系统平稳运行;深化“清廉医保”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打造医保“三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