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要闻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4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列席平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2020-04-16 12 12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66457.html 1 3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三届平湖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