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用海类型 用海面积
(公顷)
申请用海
期限
浙江海事局嘉兴海事监管基地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事局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8.49654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下列用海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日(2020年1月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西湖区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联系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