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游情天
近日,在嘉兴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嘉兴各县(市、区)法院开展了嘉法护航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当日凌晨2点30分,寒气袭人,但市法院门前警车列队整齐,闪烁的警灯划破漆黑冬夜。执行干警在分管院长马伟勤和执行局局长薛挺的带领下分头行动,驾驶车辆开往各镇街道,开始了“围猎”行动。
执行二组率先到达曹桥街道石龙村,敲响了第一个被执行人许某的家门。许某的父亲前来开门,称许某并未在家过夜。执行干警将案件情况告知许某父亲,并送达传票,要求许某到庭履行付款义务。
执行一组前往钟埭街道方向,顺利找到被执行人鲍某。鲍某自2009年起有多起执行案件未履行,承办人多次联系、调查都没有发现鲍某的踪迹,这次夜间行动终于将鲍某逮了个正着。上一秒还在被窝呼呼大睡,下一秒就被执行干警带上了警车。鲍某看到执行的高压态势,连忙联系家人筹款,将自己作为被执行人的几个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二组持续发力,敲响了被执行人朱某在曹桥街道愚桥村的家门,房屋二楼灯亮后又立即熄灭了,很明显是有人在家,但朱某就是不应声。
“都瞧见你啦,快开门!”执行干警跟朱某打起了心理战,朱某最终还是乖乖地打开了大门。因朱某长期逃避执行,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市法院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执行干警将朱某带回法院,交由承办人处理。在承办人的督促之下,朱某最终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交纳了罚款。
执行一组开往当湖街道三北村,来到被执行人范某家中。因范某拒不执行,市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执行干警当场向范某送达拘留决定书,并将范某带往市拘留所实施拘留。
收官之站位于当湖街道广福园小区,执行干警摁响了被执行人朱某家的门铃。朱某因拖欠工人工资未支付而被诉至法院。执行立案后,承办人多次联系朱某督促其履行付款义务,但朱某托词众多,逃避执行。市法院对朱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执行干警找到朱某后将其送往拘留所实施拘留。
从黑夜到白天,法院执行干警奔走在我市的大街小巷,成功控制被执行人9人,行动在破晓时分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