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宇青 通讯员 章琦新
本报讯 近日,一份来自我市某企业的涉企行政处罚信息豁免申请表,送到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的案头。
所谓“信息豁免”,是我市对因特定原因受到行政处罚、属于轻微失信信息的企业,经核实认定后,将其相关处罚信息不纳入网上公开范围,从而避免该处罚信息对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防止行政处罚附随后果过度化的机制。
申请者是我市一家因设备故障导致废气排放超标、积极主动整改并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的企业。在得知我市对特定情形下的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可启动豁免程序后,主动提交了申请书,希望将其相关处罚信息不纳入网上公开范围,以避免因一条公开记录而陷入失信的困境。
接到申请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迅速启动相关程序。“经核实,该企业确实不是主观恶意超标,没有偷排、漏排行为,且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法规宣教科科长陶勇说,企业在修复故障后,复测结果达标。同时,该企业主动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尽最大努力消除影响。综合考量企业的违法情节、整改态度、实际危害后果以及信息继续公开可能引发的过度影响,生态环境部门参照相关规定,决定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豁免,不予进行网上公开。
“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引导合规。”陶勇说,实行“信息豁免”机制,正是结合了平湖实际,为进一步落实执法服务增值化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行政处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结果。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多家企业享受到了信息豁免。“后续我们将继续探索‘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企业整改成效的认可与正向激励,让守法合规的企业真正轻装上阵,实现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陶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