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1月,绍兴某纺织公司与浙江某服饰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浙江某服饰公司向绍兴某纺织公司购买36匹摇粒绒成品布。但在绍兴某纺织公司生产完成后,浙江某服饰公司认为有质量问题遂拒绝提取货物。绍兴某纺织公司与浙江某服饰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浙江某服饰公司支付货款,并自行提取生产完成的摇粒绒成品布。鉴于浙江某服饰公司为涉侨企业,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市法院决定联系平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借助“法侨联动”机制促进纠纷化解。后平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专职调解员一同介入,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浙江某服饰公司释明合同义务与法律责任,明确拒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另一方面向绍兴某纺织公司详细解释有关产品质量瑕疵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典型意义】
涉侨企业作为外商投资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具有特殊意义。市法院依托“法侨联动”机制精准识别涉侨纠纷、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多元协同化解矛盾,展现出三大优势:一是缩短经济纠纷处理周期,降低企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减少经营负面影响;二是强化司法服务能动性,通过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在案件办理中精准纾解企业困难;三是构建公平稳定的发展环境,让侨胞切实感受到祖国司法保障的温度,助力形成共绘强国复兴“同心圆”的法治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