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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总面积约64.29km^2,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新埭镇边界、广陈镇边界,南至嘉兴塘、嘉善塘、平成路、当湖街道边界,西至南湖区边界,北至嘉善县边界、新埭镇边界。

总体定位:重点发展“3+X”产业布局,即构建以智能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命健康三大基础产业和半导体、航空航天、高端医疗器械等X个新兴产业的“3+X” 产业体系,打造高端制造产业集群。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zjzwfw.gov.c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反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向规划实施单位申请查阅。

规划实施单位: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吴先生/0573-85620132

地址:平湖市钟埭街道永兴路1000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14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02-10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605083.html 1 3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