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钟 涛
近日,市综合执法局根据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放生线索,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协同行动,成功查处两起相关联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揭开了从非法捕猎、收购、出售到盲目放生的完整违法链条。
近期,马某在独山港镇河道内非法捕猎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简称“三有”)的陆生野生动物。经查,郑某从马某处收购野生动物后,在某农贸市场向他人出售。目前,综合执法局已依法对马某、郑某分别立案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涉及的野生动物虽已被购买者放生,但因缺乏科学指导,该行为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这一事件反映出部分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认识不足,亟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科学放生需遵循规范、合法有序。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导动物放生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放生外来物种、杂交种和病残个体,避免在居民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区域进行放生。公众应选择健康适宜的本地物种,并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咨询,积极参与专业机构组织的放归活动,确保放生行为真正有利于生态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