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孩,2023年4月14日出生,2023年4月26日被遗弃在平湖市林埭镇双庙村富庄浜独圩虾塘东面自留地的一个纸盒内,被捡拾时外面穿着一件淡白色斗篷,最里面穿着淡色的连体衣,戴着帽子。请弃婴(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联系电话:85127501。
平湖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