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调处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件的有效化解,正是该院深化“法侨联动”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
2024年1月,某针纺织品公司与某服饰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某服饰公司向某针纺织品公司购买36匹摇粒绒成品布,金额为2.4余万元。合同签订后,某针纺织品公司即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布匹,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生产。但在布匹生产完成后,某服饰公司认为有质量问题遂拒绝提取货物。某针纺织品公司与某服饰公司多次进行沟通,但无果。某针纺织品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某服饰公司支付货款2.4余万元,并自行提取生产完成的36匹摇粒绒成品布。
市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梳理,也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相关情况。同时,考虑到某服饰公司为涉侨企业,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该院决定联动平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借助“法侨联动”机制推进纠纷化解。该院邀请平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的调解员一同介入,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某服饰公司释明合同义务与法律责任,明确拒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另一方面,也向某针纺织品公司详细解释了有关产品质量瑕疵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服饰公司向某针纺织品公司支付1.5万元,某针纺织品公司不再向某服饰公司交付涉案的36匹摇粒绒成品布。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 “法侨联动”的助力下,有效平和地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