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减排项目可“变现”

我市首笔碳普惠交易落地

■记 者 张宇青

通讯员 张颖艳

本报讯 近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成功推动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通过引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的替代性修复,这也是我市完成的首笔碳普惠交易。

2024年11月,我市某公司与某运维公司因在线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针对这一行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迅速介入,与两家单位签订了损害赔偿协议,明确规定了赔偿义务人某运维公司需额外购买嘉兴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用于生态环境损害的替代性修复。不久前,该运维公司通过线下协议方式完成了碳普惠交易,并将购买的核证减排量用于替代性修复。

记者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了解到,碳普惠是一种鼓励企业、公众低碳减排的机制。在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绿色减碳行为进行量化核算,经嘉兴市碳普惠交易运营管理中心的审核和认证后,这些实施减排项目的主体即可将核证减排量通过挂牌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参与交易。

“在本次交易中,该公司购买的是‘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在水稻栽培过程中通过调整供水管理实践来实现减少甲烷的排放项目’的核证减排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综合生态科副科长孙龙说。该项目主要包括龙兴村和三兴村12097亩稻田,主要从事单季稻种植,地块经改造后采用间歇自动灌溉,每年较调整供水管理前可减少甲烷排放90余吨,折算二氧化碳约2322吨。这些减排量,在经过核证、审核后,就可用于碳排放量抵销和自愿减排交易。

碳普惠交易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方面,利用机制力量,通过企业购买碳减排量的行为,直接激励实施减排项目的主体,提升他们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为我市企业树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愿参与碳减排的典范。企业购买碳减排量不仅是对自身碳排放行为的负责,同样也是对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的一种贡献,这样的交易有助于引导更多企业加入碳减排的行列中来。

“随着碳普惠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其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孙龙说。我市将探索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在“两高行业”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新上项目环境准入以及规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碳排放量核算抵扣等方面的运用,不断拓宽碳普惠减排量的消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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