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考古“向前一步” 项目安心上马

■记者 陶佳敏

本报讯 近日,在新埭镇某地块上,来自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委派的十多名考古队队员手持洛阳铲,一板一眼地向地下打孔取土,在探孔中进行勘测,并仔细观察记录土壤颜色、质地和包含物等。这是为哪般?

记者从市文旅体局文物科了解到,该地块是在进行土地出让前的考古前置工作,即考古勘探,这是依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规定执行的,属于正常工作流程。考古前置,又称“先考古,后出让”,这是将原本由建设单位在获得土地后进行的考古勘探、发掘事项提前到建设单位拿地前进行,确保土地“净地出让”或“标准地”出让,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加清晰、无历史遗留问题的土地。

那么,考古前置,是不是减缓了项目建设的进度呢?实践证明绝非如此。“过去,建设工程用地的考古工作都是在拿地后、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依法申报,个别项目在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地下遗存,不得不搁置项目等待考古发掘结束,耗时长,非常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市文旅体局文物科科长姚革强说,考古前置工作把文物保护工作由“被动跟进”变为“提前主动完成”,由“不可知”变为“早规划”,既确保了文物部门可以更从容、系统地规划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又能使建设单位安安稳稳、心无旁骛地投入开发。

考古前置能有效促进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协调发展,从源头上保证文物安全。截至目前,我市共计完成文物核查项目255个,考古调查、勘探项目255个。

“我市将在考古前置工作和地下文物保护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各类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和土地开发的协调发展。”姚革强说。

2024-12-10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511883.html 1 3 考古“向前一步” 项目安心上马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