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的一个下午,客户金某在其亲戚查某陪同下来到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营业部汇款,金额26万元,收款单位为安徽省某商贸有限公司。
大堂经理在询问汇款用途时发现了异常,询问客户金某,金某却一问三不知,表示是查某借用其卡进行汇款。大堂经理立即引起警觉,上报会计主管。经过再三询问,发现查某的回答前后矛盾,但执意要汇款。支行工作人员凭借敏锐的职业警觉性,判断客户存在被投资诈骗的嫌疑,于是一边向客户进行反诈宣传,一边联系市反诈中心。
民警到达后,与支行工作人员共同劝说客户,客户先是不予理睬,离开了网点。过了几分钟后,查某手持客户金某的银行卡又来到经开支行营业部,要将26万元取出,柜员告知大额取款需预约,随即查某表示要将款项分别转至其工行卡和农商银行社保卡上,通过他行卡再汇款。会计主管再次联系民警,民警让支行先拖延时间,他们随即赶到。为防客户资金受损,支行及时对客户金某的银行卡采取控制措施。
根据从反诈中心了解到的情况,查某在多个投资类APP中进行投资,且其交易异常,其账户曾多次被公安机关采取控制措施,查某名下银行卡已无法进行大额交易,故借用他人银行卡进行汇款。最终,通过支行工作人员耐心劝说,客户金某终于放弃汇款的念头。(葛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