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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司法合力 共护绿水青山

市法院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系列活动

今年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主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此期间,市法院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了系列活动。

支部共建 跨域协同

8月12日,市法院与上海金山法院涉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党支部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双方支部书记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双方各自介绍了党组织建设以及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及做法,并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之后,一同参观“八八战略”平湖成果展示馆,学习“八八战略”在平湖经济社会发展的县域实践生动样本。

两支部表示,将通过“组织联建、业务联动、队伍联育”,统筹整合跨域党建资源,以共办主题活动、共享两地资源、共治毗邻类案、共建年轻队伍,不断加强跨域联动协作,逐步形成浙沪相邻地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举措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司法资源共享”的“党建+业务”协同发展新局面,推动毗邻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共享法庭 悉心调解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总有些不法分子以各种名义非法买卖野生动物。

8月13日,依托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服务站“共享法庭”,市法院就一起“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调解工作。

宋某于今年5月通过微信购买了一只画眉鸟供自己欣赏,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将线索移交给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至现场勘验后证实该画眉鸟为鸟纲雀形目噪鹛科画眉,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并根据宋某的违法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进行处罚。

“我是因为喜欢所以买来观赏,没有想到购买画眉鸟也是违法行为。”宋某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当即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按照执法部门的要求,将画眉鸟及时送至嘉兴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并积极配合调查卖家的违法行为,同时申请不予罚款。根据综合执法局向市法院提出的调解申请,市法院行政庭庭长钱迪组织本案调解。

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当事人虽然存在违法行为,但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且考虑到当事人购买画眉鸟无主观恶意、主要用于观赏,且未造成实际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等立法精神,对宋某提出的不予罚款申请可以采纳。同时,通过钱迪耐心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综合执法局仅对该画眉鸟予以没收,不予罚款,既保证了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为维护生态平衡贡献了司法力量。

法检联动 送法下乡

为进一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人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质效,市法院携手市检察院、独山港镇人大,联合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巡展活动,将涉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下沉”到基层,使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启动仪式上,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俊通报了该院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在场人员共同学习了生态环保的相关知识,对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环保课堂 走进社区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市法院联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当湖街道办事处与洁芳社区、平湖市低碳环保产业协会,在洁芳社区开展“法治课堂进社区”活动。

市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陈诗媛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目前常见的环境问题及其危害出发,结合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动讲解,引导居民们增强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2024-08-29 市法院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系列活动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485016.html 1 3 凝聚司法合力 共护绿水青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