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要闻

“老头乐”不能再乐了

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见习记者 汤书睿

本报讯 近日,周边地区出现“老头乐”类低速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防止此类“老头乐”上路影响出行安全,自4月1日起,市交警部门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处。

“老头乐”,俗称老年代步车,是一种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这种车无牌无证,驾驶人以中老年人居多,是潜在的“马路杀手”。过去由于价格实惠,遮风挡雨,方便易上手,“老头乐”在乡村地区深受老年人的喜爱。殊不知,“老头乐”对道路交通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暗藏诸多危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黄吉巍告诉记者,这种车本身存在很多设计缺陷,性能差、底盘轻,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侧翻,增加事故风险。

早在2018年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便启动了“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其中一项便是整治“老头乐”行动,当时已经打击处理过一批。今年经排摸,发现我市现存“老头乐”不足一百辆,存量较少。“这种车禁止上路,一旦发现要视不同情况进行查处。”黄吉巍表示,自4月1日起,对首次查获驾驶“老头乐”上道路行驶的,实行告知劝导,责令其尽快处置车辆。对第二次查获的,实行分类处置:若驾驶人承认错误并主动消除违法隐患的,可不予处罚,并提醒告知驾驶人将车辆退回销售车辆商家,或为驾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或是辖区内具备回收、报废资质的企业名单,供驾驶人自行选择处理车辆;若驾驶人拒不承认错误、不愿处置车辆的,扣留并进行罚款处罚。如果第三次被查获,就要依法扣留车辆并开展处罚,以及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罚款并拘留。此外,如若碰到“驾驶‘老头乐’发生事故,悬挂伪造、变造、冒用号牌,驾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不属实,驾乘三人(含)以上上路行驶”这4种情形之一的,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

2024-04-12 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445645.html 1 3 “老头乐”不能再乐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