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8〕29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耕地保护以奖代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20〕82号)的文件精神,我市拟对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社区)给予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与建议。
联系电话:8582557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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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耕地保护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